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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学院2024上半年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流程及安排

发布时间:2024-03-19浏览次数:

一、申请博士学位及学位论文答辩流程

工作事项

负责人

备注

(一)学分修满,学费及其他费用缴清

(二)通过预答辩

(三)成功提交系统毕业申请



(四)学院答辩资格初审(4月10日截止)

(五)学位论文电子检测

(六)领取答辩资料袋

王老师

学院214办公室

(七)研究生院资格复审(4月20日截止)

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A409办公室

(八)网上评议学位论文提交(4月20日截止)

王老师

学院214办公室

(九)学位论文答辩(五月中下旬)

申请人

导师

答辩秘书

学院各会议室

(十)提交纸质版档案材料(5月31日截止)

申请人

答辩秘书

学院214办公室

二、各项说明

(一)学分修满、缴清各类费用

按照培养方案修满学分,并能够在系统里提交学位申请。各类费用缴清。

(二)预答辩

完成预答辩,填写《预答辩记录表》,预答辩通过者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三)网上提交毕业申请

申请人需要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成功提交“毕业申请”即毕业学分审核(系统提交基本步骤:开题报告提交(导师审核)—毕业申请—预答辩申请—论文重复率检测申请—评阅申请—答辩申请—学位申请)。

注意:本学期博士毕业生务必按照学校通知参加照相(《关于开展2024届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https://gs.whu.edu.cn/info/1063/11533.htm)

(四)学院答辩资格审查

申请人系统中成功提交毕业申请后,4月10日前携带预答辩记录表(纸质版)、导师签字的答辩申请(纸质版,无模版)、按照学院要求正式发表的资格论文原件复印件(复印件仅含期刊首页、目录页和正文首页),所有纸质版材料应标注学号姓名并分别整理装订好;按要求填写完整的“2024毕业资格审查模板”电子版到学院214办公室做答辩资格审查,各年级资格论文要求以学院规定为准。

1.资格论文应体现出较强的学术性,应为博士生攻读期间发表且与学位论文紧密相关(不含综述、采访、信件、摘要、病例报告、META分析等类型),学术论文发表的刊物应为正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学术成果的署名应以武汉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如有通讯作者应为导师。所有科研成果必须正式见刊(在线刊物应有DOI号)。

2.资格论文等成果信息必须在新版学位申请系统中填写并上传相应全文和检索报告等附件,并需要导师审核通过。新版学位申请系统可直接登录武汉大学信息门户-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招生、学位),或从“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武汉大学信息门户-研究生师生服务)的学位管理-新版学位管理(师生入口:研究生科研与学位管理服务平台)中跳转。

3.博士生在资格审查其他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需提交《博士学位论文与资格论文相关性及工作量考核表》和一本纸质版论文进行学位论文的相关性和工作量审核,通过者才能进入后续毕业流程。

(五)学位论文电子检测

本学期论文检测在新版学位申请系统中进行。

1.学院答辩资格审查通过后,博士生在系统中提交学位申请时上传学位论文检测版定稿并务必请导师确认通过,然后告知学院214办公室王老师进行论文查重。学院从系统中下载检测,检测结果将在系统中公布。

2.按照学位处规定论文检测是进行答辩资格审核的环节,每位毕业生每学期只能检测1次,论文总重复率≤10%,超过者不能参加本学期答辩。

3.除送审论文须隐去博士生及导师信息(中英文)和致谢信息以外,查重论文和送审论文必须内容一致。

(六)领取答辩资料袋

经审查后,学分、资格论文、学费、论文查重通过且学位论文网上评议成功提交后方可到学院214办公室领取答辩资料袋。答辩袋内材料包括:《武汉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表》(1份)、《毕业生登记表》(2份,学院216办公室领取)。《博士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上填写的必须与网上填写的成果信息一致,《申请表》上第3页所填写的成果信息必须与第1页填写的信息一致。

(七)研究生院资格审查

学院初审完成后在资格审查表中签字、盖章(此表在《博士学位申请表》第9页);学院完成答辩资格初审后,可由博士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研究生院A409完成资格审定,由审核人在资格审查表中签署意见并盖章。需要携带材料如下:

★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成绩单;

★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申请表(纸质,需签字、盖章),见附件1,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处A409,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须拍照作凭证留作后用;

★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纸质,需签字、盖章),此表见《武汉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表》第9页,表中代表性成果限填2项,所填成果应该包括全部作者、题目、期刊名称、类别(如SCI、EI、SSCI、A&HCI等)、发表时间、卷期、页码等详细信息;

★申请博士学位要求发表的资格论文原件;

★《武汉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研究成果登记表》(此表在《申请表》中)。

本学期4月20号之前提交上述材料的可由学院集中到学位处进行答辩资格复审。

(八)网上评议学位论文提交

1.网上评议

2024年申请博士学位的全部学位论文均须参加“网上评议”,通过研究生院资格审查后到学院214办公室进行网上评议论文提交。

2.网上评议论文提交时间

2024年4月20日之前。

3.网上评议需提交的材料

(1)研究生院学位处A409签字盖章后的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申请表拍照图片;

(2)研究生院学位处A409签字审核后的《博士学位申请表》第9页;

(3)三个电子文件:①博士论文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②论文摘要(内容应与论文原文的中文摘要一致);③学位论文。命名要求如下:

博士论文信息汇总表命名格式:10486_学号_姓名.xlsx

论文摘要命名格式:10486_学号_ZY.txt

学位论文命名格式:10486_学号_LW.pdf

请严格按照电子文件的命名格式保存文件名,使用英文短下划线,字符之间没有空格,格式不对会影响送审。汇总表中一级、二级学科代码以及研究方向务必按照要求填写,网评系统据此匹配评审专家。

(4)送审论文全文(包括摘要,成果等部分)不出现导师和博士生姓名,去掉致谢部分,论文格式为PDF,不超过20M;

(5)学院审核、提交学位论文至教育部网上评议平台,并联系研究生院学位处进行送审。注意:凡4月20日之后提交盲审论文的需要在学位处操作。

(6)论文一经提交不得撤回,一般35日内可收到评阅结果。“评阅书”电子文档由学院下载存档,并通知博士生评阅结果。

(九)学位论文答辩

1.网上评议通过后,申请人方可参加论文答辩。申请人须在新版学位申请系统中指定答辩秘书,由答辩秘书提交答辩申请和答辩结果。答辩秘书务必在实际答辩日期前24小时之前在系统中提交答辩安排,学院审核通过后才能在研究生院官网公示。

2.答辩结果录入后,博士生须在上半年5月31日前下半年11月30日前在新版学位申请系统中提交学位数据上报申请,否则影响本学期毕业领证。

3.博士论文答辩通过后必须按照答辩意见进行修改,并填写《博士学位论文修改报告》。该报告作为《学位申请表》的附页一并存学位档案,论文修改后的最终版提交校图书馆和国家图书馆。注意:按照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后的学位论文PDF最终版本务必在新版学位申请系统中上传。

(十)学位档案提交

在答辩后一周内,博士生须向学院214办公室提交如下材料:《博士学位申请表》1份,开题报告登记表1份,综合考试表1份,毕业生登记表1份,纸本论文2份(其中1份放学位档案袋),纸质“中、英文论文摘要简况表”(各1份)及“论文使用授权书”(知网、万方各1份)。论文撰写及印制规格见附件3。注意:所有档案材料必须胶装,不能使用订书钉等金属材料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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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5日